当事人如果被起诉以后不到庭的话,那么可能会影响当事人庭审的最终判决结果,一般如果起诉不到庭的话,那么会缺席判决。当事人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答辩,向法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如果不理,会有以下不利后果: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如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被告是无法逃避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十九条和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1.被告不出庭是不影响诉讼请求的。
2.必要的时候可以缺席判决。
3.法院可以拘传他到庭。
4.法院只要宣判就对他有强制力被告必须履行。
从这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法院完全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和离婚案件的被告,以及其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并由受送达人。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