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亲属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条件:
(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14岁以下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岁或成年。
(2)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送养子女;即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无法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3)无配偶的男性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受年龄相差40岁以上的限制。
(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不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
怎样收养姐姐的孩子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其限制条件较少,原则上,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同时收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要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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