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是否返还贷款要看情况。如果当事人无过错的,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当事人因违约而解除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房合同解除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二)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三)赔偿损失。
买家通过司法途径解除购房合同的,一定要在诉讼状中陈述清楚本人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退回房款。如果原告陈述的诉讼请求不够完善,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后,可能还得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追回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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