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他人起诉欠款自己有记录吗
在法律实践中,确实存在着涉诉经历的记录。
如果相关人士选择委托他人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尽管代理人和原告的真实身份信息并非一致,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原告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这就意味着,当某人向法院提出追索借款的诉讼请求时,虽然他们可能已委托了代理人,但仍然需要提供原告自身的身份信息。
代理人的职责主要是代表被代理人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协助其提交诉状、出席庭审等事宜,然而,涉诉中的诉求主体仍然是委托人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我申请的手机卡,有别人的欠款是犯罪吗
针对您申请的手机卡中涉及他人债务问题这一事项,是否涉嫌犯罪需根据具体情境而定。
若手机号码原使用者尚未偿还其所欠款项,则您可能面临频繁接收催账来电或短信的困扰。
如果此类骚扰现象频发并对您产生了严重影响,您可考虑采取报警措施,或者直接办理手机号码注销手续以消除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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