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遗失可申请补办。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需提供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遗失护照的补办机构:1、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2、如在国外遗失,请与中国驻该国外交机构联系。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哪些单位有权颁发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规定的颁发护照和证件的单位有:
(1)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者外文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
(2)海关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
(3)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
(4)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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