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尸检申请书范本
医疗事故尸检申请书范本一
_________病理教研室:
依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家属方的请求,委托贵处对该意外事故争议的死者_________行尸体解剖并行病理检查以明确死因。
特此委托!
XXX县人民政府卫生局
XXX年X月X日
医疗事故尸检申请书范本二
_________病理调研室:
现有患者_________因患_________病,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16时25分病故。死亡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_。因双方当事人对患者的死亡原因持有争议,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委托贵处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死因。双方当事人如邀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或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必须填写《医疗事故争议中邀请法医参加尸检申请书》和《医疗事故争议中委派家属代表观察尸检申请书》。
家属签字:_________与死者关系:_________
医院: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
二、如何申请进行医疗尸检?
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冷冻保存条件的,可以延长到7天。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目前,在实践中未尸检的情况大致有两种,其一是医院提出进行尸检,而死者家属不同意但又不愿签字表示拒绝,从而导致尸检工作不能进行。这种情况造成的尸检不能,不应认定是医院没有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其二是患者死亡后,医院未能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有权选择进行尸检确定死因,而患方因缺乏相关知识,也没有提出尸检要求,这种导致尸检不能的情况,医院应负有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
三、医疗纠纷中尸检举证责任归谁?
第一,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一般侵权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医疗纠纷的侵权诉讼属于一般侵权案件,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尽管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方仍应负有最初提供医患关系、损害事实、损失多少的举证责任,只有患方完成这部分举证责任后,举证责任才改由医院承担,而此时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所以,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不能简单地演变成医疗纠纷侵权案件适用于推定过错原则。具体到尸检的过程,既然患方对死因有异议,医院履行了相关的告知义务,那么对尸体有处理权的近亲属应当配合尸检的进行,尸检报告就成为患方应当举证和提供的原始资料。
当医院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而患方拒绝尸检,导致死因无法明确,任何部门都不能仅依据病历就得出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鉴定结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十八条的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一方承担责任,应由负有决定权的患方家属承担不能举证损害事实的不利后果。由此可见,医疗纠纷诉讼中,死者家属不应过分依赖有关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而是应当积极配合医院进行尸检。
另外,医院对尸检负有告知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强制进行尸检的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死者进行解剖的权利在于其近亲属,而医院是没有权利自行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的。医院的法定义务是必须告知死者家属在对其死因有异议时,可以在48小时内申请进行尸检。但医院如果没有履行这一告知义务,而导致未能尸检,不能得出死因,无法作出鉴定结论时,医院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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