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只有一种居住证类型,为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居住证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工作的证明;可以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地是户口所在地吗
居住地是否为户口所在地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民一直都是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没有因为工作或者学习原因而离开的,则居住地就是户口所在地;
2、如果公民已经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的,这个时候居住地就不是户口所在地;
3、实际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二、办理居住证的法律意义包括:
1、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
2、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3、享受法律援助;
4、参加社保;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和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
7、办理出入境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8、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
9、办理生育服务证;
10、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总之,居住地是否户口所在地需视情况而定。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住证也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居住证明和居住证是一回事吗
居住证明和居住证不是一回事,办理的条件不同。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而暂住证办理、只要求公民在当地居住就可以办理、没有时间以及条件限制。所享受的便利不同。居住证办理以后、是可以在当地享受异地办理证件、异地就读、异地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而对于暂住证办理、其主要作用只是登记公民异地居住无法异地享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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