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路丢弃窃得财物,能否认定盗窃未遂
1、半路丢弃窃得财物,一般不能认定为盗窃未遂。因为犯罪分子此时已经转移了财物的占有了,已经是盗窃既遂了,犯罪既遂之后如何处理赃物,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多次盗窃盗窃未遂怎么定性
对于多次盗窃未遂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只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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