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子的条件是:对方已无其他财产可执行。该房产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的唯一房屋。有当事人提起了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申请。
一、夫妻名下的唯一房产怎么才能不被法院执行
如夫妻名下如果执行的房产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二、哪些房产不可以强制执行
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如下两种情况:
1、唯一合理住房,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是满足最低生活标准;
2、售出房,有的房产售出和过户并不是同时进行的,可能会相隔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卖方作为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话,该房产就不好处理。这种售出却未过户的房产,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在债务人名下,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但是从实际上看,已经涉及到了第三方;强制执行势必会损害到第三方的利益,本着不影响第三人的原则,这类房产法院也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有底线的,涉及第三方财产或者无法保障最低生活时,强制执行就显得顾虑良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借此躲开还债的义务,债务人实际上是无法用未过户的房产不能强制执行这样的方式逃避还债,这是妄想。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三、欠银行钱唯一的房子会拍卖吗
欠银行钱唯一的房子也是会被拍卖的,如果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房子是可以拍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项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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