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期限:
1、因检、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牌、驾驶证的期限为20天。如需延期,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天;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确定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维护、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复议起诉一定会被受理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复议起诉并不是一定会被受理,交通事故审查认定复核期限的规定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造成瘫痪的怎样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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