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已经一年多了,如何追责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首先,依据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继续执行协议,同时应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延期履行违约金;
其次,若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经三次催告后仍未能如期收房,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全额无息退还该房屋的购房款项,并且还需对因自身违约行为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一方当事人已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证明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三年多未交房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延期三年多未交房的维权:房子何时交付使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开发商逾期未交付使用,属于违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逾期交房不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相应的违约金,而逾期交房超过约定时间的,购房者可有权要求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已经一年多了,如何追责”,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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