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房屋拆迁户口已迁出,一般情况下无法补偿。但也存在即使户口迁出,仍能得到补偿的情况。以当地公布的征地补偿方案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我户口迁走后老家土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后老家土地还有没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户口迁出之后如果还是农村户口,对该土地还是有使用权的,可以根据个人想法进行选择,决定是否还继续使用这片土地,还是给国家回收这片土地;
2、如果说户口迁出之后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了,这个时候土地就会被回收,不能够再使用了,但可继承土地上的房屋财产。因为土地是供农村户口的农民进行耕种使用的,既然已经变为了城市户口,就不能够再继续使用了。户口迁移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且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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