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彩礼可以要回,但是要符合法定要回的情形。离婚后男方要会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在双方离婚后,男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女方将彩礼返还给自己的。
民法典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彩礼钱的规定,夫妻离婚之后,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归还彩礼钱。法律规定的条件有以下的条件:1、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实质上并没有一起居住的,没有一同使用彩礼钱的可能;2、给付彩礼钱的一方,在给付过后,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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