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项义务为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得因任何协议或承诺而免除,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一旦员工发生工伤或重大疾病,企业往往会在经济上付出惨痛代价。如被告违反该项强制性义务,则由此导致员工无法享有有关社保待遇的损失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企业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合法吗
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违法。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性义务,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定义务向冲突,在法律上视为无效。
二、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该义务就要承担上述不利后果。由于劳动者自愿不签合同的声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因此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利后果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遇到员工不愿签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解释清楚法律规定,依法在1个月内签订。对仍然不愿签的劳动者,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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