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延期交付房屋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共识,可以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解释作为处理参照标准。如果实际情况为逾期交付房屋,则需要根据所在地房屋市场中相同楼层、相似条件的房屋租金标准相应支付违约金。
《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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