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抱养子女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抱养子女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但要符合规定。享受但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否则不享受,按规定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不符合的不能享受,所以可以享受但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否则不可以享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二、抱养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抱养子女有赡养义务。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适用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三、抱养子女能解除关系吗
被收养人在未成年之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成年后,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n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