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曾经犯有强奸罪的徐忠贤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而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当天上午,52岁的徐忠贤一瘸一拐地挪入法庭。此人曾在1984年因强奸罪而获刑10年,后因身体不好而办理了保外就医。去年6月12日,他因从李玉山(另案处理)手中购买手枪而再次被抓。
检方指控,徐忠贤于2007年2月间,以1万元向李玉山购得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及5发子弹。
我对指控有意见,徐忠贤说,我根本就没给他(李玉山)钱啊,他只是把手枪放我们家了。
公诉人出具了徐忠贤在预审时期的口供,口供显示,徐忠贤在李玉山家看到了枪,并教他怎么上子弹。后来徐忠贤将枪拿回家后,他的母亲不小心把枪弄走了火,子弹卡住了枪膛,后经李玉山修理后,继续放在徐忠贤家中。
李玉山的证言显示,在得知青海取缔了一个制枪窝点后,李玉山前往青海购买了一把手枪,后因手枪扳机不好使,而将枪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徐忠贤。
公诉人指出,根据徐忠贤的说法,他存在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同时根据李玉山的证言及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两人之间存在交易关系,因而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徐忠贤定罪,并建议法院在3年以上对他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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