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扣子女抚养费。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男方也不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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