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近年来金融监管趋于严格以及打压违法犯罪行为需求日益凸显的直接结果,“出借银行卡”已然成为正式认定的违法行为。
这一行为甚至有可能触及到诸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类的法律红线。
说话直白点儿就是,如果有人把自己的银行卡租给别人使用,那么他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从而对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则要视乎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对于那些情节轻微的情况,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拘留等等;
但如果情节严重到足以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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