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保险还需不记免赔险吗
诚然,购买不计免赔险具有其必要性,这体现出我们对于未来风险防范的关注和主动性。不计免赔险的全称是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它作为商业险(如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种,对于保障乘客及驾驶员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车主选择投保此项险种,那么原本需要自行承担的车辆损失金额5%-20%的赔偿责任便可转移给保险公司。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种,必须在已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投保,无法独立存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二、汽车保险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汽车险的种类和组成部分。其中较为重要的包括交强险,它是我国首要的、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车辆损失险,意味着当您自身车辆产生任何损失时,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应损失费用;接下来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汽车险能够为个人车主提供保障,而第三方自然就被定义为需要赔偿的对象;
最后,车上人员险是针对车内人员的安全保障,属于四个主险中的一个,旨在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四项险别已经基本覆盖了大众消费者对于汽车险的基本需求。至于针对更多个性化需求的其他琳琅满目的汽车保险品种,便需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选购不计免赔额险种极其关键,该险种乃商业险之附加险项,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乘员及驾驶者所享有的基本权益。在车主完成投保之后,原本需要自行承担的5%-20%范围内的车辆损失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全然承担。然而,务必要引起重视的是,此不计免赔额险种必须依托于主险进行投保,无法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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