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该房屋的付款方和纳税人均由实际出资人承担,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在此情景下,若委托他人以其名义购入房产,则受托人有义务将处理委托事务所获得的相关利益无条件地转让给原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