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是雇员在执行工作的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雇主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雇佣关系主要是指受雇佣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佣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判断:
1、受雇人是否为雇佣人所选任,并在从事雇佣活动时雇主的控制和监督,即双方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
2、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力的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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