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协议离婚可以在女方办理吗?
时间:2024-01-31 14:34:18 1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跨省协议离婚可以在女方办理吗?

1、跨省协议离婚可以在女方办理

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要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如果当事人是诉讼离婚的,则可以在异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1)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3)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费用?

1、协议离婚需要缴纳工本费和登记费,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各地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差别不大,大约在10元。

2、协议离婚需要拟定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商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等。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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