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还需要注意这些。人民检察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性质、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具体情况等,有针对性地责令其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播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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