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携带凶器入户盗窃,盗窃或扒窃,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不侵害人身安全,其犯罪本身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是比较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来说,未遂的危害比较低的。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对盗窃罪的犯罪未遂案件给予刑事处罚。盗窃价值超过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如果盗窃未遂,与盗窃既遂的立案标准一致。
河北盗窃未遂立案标准是怎样
《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总的原则性界定。
(1)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情节标准
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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