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开车?
1、醉酒驾驶机动车,一般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如果醉酒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则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怎么才会被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酒驾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小型汽车,《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酒驾司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可以用【危险驾驶罪】处以个月到六个月拘役。
因此当事人如果是醉酒驾车,那么他不能够开车的情况,也是要依据具体的行为而定的,如果他是普通的危险驾驶罪,那么通常是五年之内不能够在驾驶机动车,同时他的驾照也会被吊销,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来就开的是营运车辆,那么十年之内他是不能够取得驾驶证的。
三、醉驾可以免对方责任吗?
醉驾是否可以免对方责任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关醉驾情节认定的标准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一些情节较轻的醉驾行为做了一些免除刑事责任的改变,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特别是酒驾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