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欺诈案件立案后的处理流程。首先会进行调查,再决定是否抓人。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是先立案,然后进行侦查,接着办理刑事拘留。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如果案件没有侦破,自然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也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与量刑。
欺诈案件立案后,会先进行调查,然后再决定是否抓人。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是先立案,然后进行侦查,接着办理刑事拘留,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如果案件没有侦破,自然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也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与量刑。
如 果 案 件 没 有 证 据 证 明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罪 行 , 怎 么 办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经过多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无罪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然而,即使经过多次补充侦查,案件仍然有可能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退回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对案件继续进行侦查。
总之,在案件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继续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这段话详细描述了欺诈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立案及处理方式。欺诈案件需经过调查后决定是否立案,而刑事案件则需先立案进行侦查,再办理刑事拘留。案件达到一定条件时,检察院才会提请批准逮捕。如案件未破,则无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行,也无法对其定罪与量刑。为此,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需依法收集证据,确保案件公正处理。若多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或存在矛盾,法院将作出无罪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检察院则退回案件,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总之,在案件未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情况下,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继续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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