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4、司法报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
1、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院就医病历、诊断记录等;
4、交通、医疗费票据;
5、鉴定意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
2、身份证明文件;
3、当事人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等。
交通事故一般法院,般按简易程序3个月,轻微交通事故按照速裁程序最快会在1个月内结束。一审若争议不大适用简易程序为不超过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不超过6个月,但有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甚至更多。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对于轻微交通事故案件,可适用速裁程序,一般1个月内即可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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