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4-03 19:42:46 4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依法享有出卖物的所有权;

2、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

一、商品房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认购协议被认定为购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地产买卖契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有偿的;(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三、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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