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才能确保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的有效性
共同遗嘱的有效条件:
1.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2.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3.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
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即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二、如何立遗嘱公证有效
立遗嘱公证有效的情形如下:
1.立嘱人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写好遗嘱;
2.立嘱人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在公证完成后开始生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三、遗嘱订立有效期多久
遗嘱订立有效期是永久的。遗嘱如不经遗嘱人变更、撤销的,则是永久有效的。遗嘱是自然人生前在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拟定的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协议。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一十五条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