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
时间:2023-06-09 08:34:48 1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比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提前交货。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具体的交货期没有明确做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货,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本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全文3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要约 最新知识
针对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