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员工应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
一、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者发现单位补缴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时,可以这样维权:职工应该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单位逾期不缴或者漏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员工及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可低于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的缴存比例一般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直辖市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即可。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有:
1、普遍性,所有的城镇在职员工,无论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如何、个人的家庭收入高低、是否有住房,都必须按相关的规定缴存公积金;
2、政策性,对于用人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给所在单位员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其限期办理,针对逾期不办理的行为,可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3、福利性;
4、返还性。
三、个人能不能缴纳公积金
个人不能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等城市企业、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员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和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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