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3-08-08 14:34:21 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有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各合并公司至少在报纸上发发布三次合并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3、各合并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各合并公司已清偿债务或为债务提供相应担保;5、各合并公司之间的合并协议。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收费标准:

1、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

2、注册资本无变化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3、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公司,吸收方在合并后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同时承担被合并方的负债。 公司合并,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9 15:30:18
查看吸收合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吸收合并 最新知识
针对吸收合并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吸收合并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