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进行房屋购置过程中,所需办理的主要手续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是认购手续,申请人在取得定金之后,便有权利与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认购书。
其次是合同手续,如果申请人已经缴纳了首付部分的楼款,那么他们将具有同发展商签署购房买卖合同的资格(除非该房产公司提供有关首付款延期交付的特殊政策)。
最后是关于按揭手续的相关事宜。
除了上述的手续之外,您还需准备以下的各项证件来辅助此次交易:
第一个是您本人身份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身份证件;接下来是您所在的户籍地的户口簿原件;
此外,还有您的个人收入证明文件;以及您的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您已婚,就需要两个人的结婚证复印件);
最后是您近期银行账户收支明细的流水账单。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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