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前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法律规定,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所做的财产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个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
领证前买房子婚后属于谁
领证前买房子婚后一般仍然属于购买人,具体来说:1、若一方在结婚之前以自己的资产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则该房产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2、若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还贷的,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归还贷一方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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