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目前,很多城市公交都实行刷卡制。当然也有投币箱,而且投币箱外会写着“自觉投币,概不找零”的字样。有乘客质疑,这就像一条霸王条款。如果碰巧没有公交卡,或者卡里没钱,就只能投币,没有零钱的话,投多了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而无论到超市还是哪里买东西,都会找零钱。公交上这么做合理吗?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一方合同当事人向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公交车上的投币口标明“自觉投币,概不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应当视为要约。乘车人在上车投币时,已经清楚地看到车上标明“自觉投币,不设找零”以及投币金额的提示,其上车并向投币箱投币,视为乘车人以实际行动作出了承诺——承诺了公交公司的要约,就应受要约的约束。众所周知,现在为了提高效率,公交车上只有驾驶员,没有售票员,根据现行的交易习惯,大家也知道搭乘公交车是“自觉投币,概不找零”的。因此,不能说这是霸王条款。当然,我们也建议公交公司能加强设备的提升,设置对小面值钞票能自动找零的机器设备收取乘车人车票,这样更能方便群众出行。
相关法律知识:
霸王条款就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格式条款是当时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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