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小学学区房、某某学区房多少元起,提前锁定清华北大、孟母无需三迁的学区房网上搜索合肥、学区房的关键词,这类的房地产广告比比皆是。
针对开发商打学区牌的问题,11月20日,合肥市房产、工商、规划、教育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合肥市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学区房)专项检查的通知》,这四个部门将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宣传广告(学区房)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开发企业及销售项目的宣传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
重点检查内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发布的宣传广告(包括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印刷品、户外等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是否使用了名校、学区房等违反义务教育平等原则的广告宣传语。
这四个部门将分别抽调2-3名业务骨干,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商品房项目和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对于涉及学区其他广告宣传内容的,应当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销售现场公示。如果楼盘的学区情况有所变化,也必须及时告知业主并公示。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如果有市民发现在广告中出现了名校等词语或者买房前宣传的学区情况与实际不符,都可以向房产等部门进行投诉。房产等部门会依据《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发布行为监督、管理。
不光是不得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内容,开发商得保证房地产广告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不得用其他项目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图,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涉及学区的,开发商应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商品房销售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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