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没有得到子女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拆看其信件、手机、电脑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子女并非父母的附属物,其人格独立,子女的信件、手机、电脑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的隐私,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同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相信父母会理解、尊重。如果父母固执己见的话,可以求助于学校老师,甚至有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一、纪检人员有权查看私人手机吗
纪检人员没有权查看私人手机。查看私人手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隐私权包括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
4、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二、看别人手机侵犯隐私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智能手机记载着使用者的很多隐私,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翻看他人手机是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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