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继承的房子想要卖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然后联系买家签订合同,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即可。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是否可以卖
1、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是不可以卖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签字是不能卖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伙买房有什么注意的地方
1、合伙买房明确共有方式
共有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虽然合伙买房的出资人姓名都可以登记在房产证上,但还是要在房产证上标明共有方式。因为两种方式决定着购买人日后对房屋的处理方式不同。
以A和B两个人合伙买房为例,如果是共同共有,日后房子出售,必须两个人同意才可。如果是按份共有,A出资三分之二,日后房屋出售,A可以不经过B的同意。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能忽略“隐形共有权人”
合伙买房中涉及到的“隐形共有权人”是指合伙人中如果有已婚的,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涉及到贷款的一些环节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会要求“隐形共有权人”到场签字。
3、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细节
考虑好风险,就是要考虑到风险出现后的处理方式。像出资方式、各个出资人的出资金额、贷款偿还方式、分担方式、买房相关费用等细节容易忽略的地方,最好在协议中明确体现出来。
4、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买房贷款,双方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还款中途一方撤资或承担不起,另一方就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另外,合伙贷款时,如果合伙人中有信用污点,贷款是不会被批准的。
5、只有一个“主贷款人”
虽然是多人共同买房,但银行只会让相对更有还款能力的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出资人为“共同贷款人”,抵押合同上的出资人均需签字表示同意。但“主贷款人”需要承担其他共同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同时,当主贷款人不能还款时,银行也会向共同贷款人催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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