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要进行合并的。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p2nmqkv561sw4.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受理地点
主城区: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办理程序:
①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②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合并手续后,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凭证》两联,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