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致使他人轻伤二级,需要坐牢吗
若涉及未达法定年龄16岁之未成年人参与暴力斗殴行为所导致对方面部受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标准者,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及监禁后果,然而对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如导致受害方同样面部损伤达到轻伤二级程度,便需面临依法应受的监禁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者,将受到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部分自由或有可能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拘留或管制之惩罚。
如再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创无法恢复、残废等严重后果,则其刑罚将由三年以上提升至十年乃至无期甚至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判定轻伤后就马上采取强制措施吗
通常来说,自轻伤鉴定结果公布之日起便可展开对犯罪者的缉捕行动。
仅凭借轻伤鉴定报告单据,公安部门并不必然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严格的司法控制,还需要补充更加充分的证物与证据才能启动刑事拘留审批流程。
倘若某个人被界定为犯罪嫌疑人的话,公安机关应向其开具司法鉴定书,同时明确告知其有在特定时间范围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诉讼权益。
公安机关根据司法伤情鉴定报告来裁决是否需要实施逮捕,如果判定为轻伤,无疑必须采取相应的羁押手段,但是如果对公正的司法鉴定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上诉至地方警局,要求全面审查调查。
通常情况下,司法程序将在一周之内启动,但并不意味着立即执行安保措施。
若涉及到警方强制抓捕并在审判过程中最终被判定存在罪责的情况下,至少需耗费约两个月的时间,这其中还未包括立案及侦查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何延误情况。
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警方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侦查,虽有可能给予惩戒,但并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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