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户口薄是派出所为了解决诸如学生毕业分配、工作调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离婚等暂无住房、固定租房或住单位集体宿舍且无集体户口的人员,而将户口登记在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口簿上。以下特殊人群也可以把户口登记在公共户口薄上:
1、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
2、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
3、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
4、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房屋拆迁、婚姻变化;
5、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这六类人群的户口迁移问题,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6、因家庭矛盾“公共户”是解决市内户口待定的。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当地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转公共户口怎样进行?
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诺授权书(转入地派出所提供现成表格)
4)加盖人才中心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该信息页复印件由人才中心提供,领取该复印件须一下两份材料:
a)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b)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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