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逗留7日是怎样计算的?”港澳通行证使用一次香港签注,香港官方说法是可停留七天,这个七天是从你到达香港后第二天计算,这样实际在香港可停留时间前后日期加起来为八天,简单的记法就是,你星期天去香港,最迟下个星期天要从香港回来;你星期一去香港,最迟下个星期一要从香港回来;以此类推。二.“在香港入境,中途在第5日去了一次澳门,之后返回香港。为什么在香港入境时是给我盖了“逗留2日”而不是重新算一个新的签注?”从香港入境署职员给你盖的章,我可以估计你去澳门是第二天回来的,这样按你进香港那天算起,到你从澳门回到香港那天,前后共六天,因此香港入境署职员在你的港澳通行证上盖“逗留2日”是对的,你可在从澳门回到香港后的第三天才离开香港,这是因为你到香港的第一个签注可在香港停留的有效期还没有结束,香港入境署职员没有使用你的第二次香港签注。
(1).上述计算方法由来其中一个说法是:这是香港政府当年为了推广从香港出发的短期邮轮旅游而产生的纠结,当年大陆很多人想参加香港出发的邮轮游,因为邮轮出到公海算离开香港境外,再回香港需要有另一次签注,而当时大陆公安部门通常只能签到香港的一次签注,就此香港政府修改了有关入境政策,以吸引大陆游客到香港参加邮轮游。
(2).上述到澳门的特例是,在香港入境,中途去了一次澳门,之后在从第一次进香港算起的第八天返回香港,按道理停留香港的签注有效期当晚午夜结束,当天必须离开香港,但香港入境署为方便游客能从容离开香港,允许游客第二天离开香港。
(3).“如果我现在只有一次香港签注,我在香港逗留期间,可不可以去澳门再返回香港?”——按现在中国公安部和香港澳门政府达成的一致协议,在香港期间没有澳门签注就不能去澳门。有澳门签注,去澳门后,最迟要在从第一次进香港算起的第八天返回香港,否则只能从澳门回珠海了,或者你还有到香港的另一次签注、或无限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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