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进行报警是否仍有可能若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却没有立即报警,仍可在次日启动报案程序。
当事人如未能于事故发生现场及时进行报警,并且在日后提出了对相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要求,此时,该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记录,并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明确答复。
另外如果通过核查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确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接受此案,并向当事人进行告知。
然而,如经过核实发现无法证实道路交通事故的真实性存在,亦或是这项事故不隶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那么他们将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详细地阐述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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