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保险事故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赔偿的损失是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方面的损失。“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应指的是第三方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10%。在交强险的限额以外的损失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没买交强险死亡怎么赔偿
机动车有没有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数额是相同的。
区别在于,如果缴纳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赔偿限额不足的,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
如果未缴纳交强险,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的,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对方车主违反规定,没有投保的话,责任在车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这一部分,就由车主承担。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交强险可以在取得资格的汽车保险公司进行购买,这样的话如果出现事故的时候就有一定的保障了,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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