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河南郸城县宜路镇政府一名干部顶替退伍军人仵*华档案被安置工作20余年,引发关注。有新闻报道,目前,当地警方已将冒名者控制。退伍军人被顶替,当然有权利要求顶替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律师表示,被顶替者有权向顶替者要求精神损害费、直接经济损失(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间接经济损失(以退伍军人名义领取的工资,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计算,自当年至停止使用名字为止),另外,镇政府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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