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中止租房需要签合同吗
1、租赁合同履行期限未到,中止租赁合同的,双方要签订合同:
(1)租赁双方约定中止租赁合同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
(2)租赁双方也可以进行口头约定中止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租赁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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