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合法婚姻之后,若生育有子女且因某些原因导致离婚的问题出现时,那么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须由父母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话,则需由当地法院依据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正的判决。
在此明确以下几点判决原则。
首先,对于未满两岁的儿童来说,应遵循母亲直接抚养的基本原则;
其次,对于年龄超过两岁以上的,法院将根据父母双方在具体情况方面的条件,采用最有利于保护该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来做出权威的裁决;
再次,当子女已经年过八岁时,法院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均会尊重并参考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4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