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怀孕到出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时间:2023-06-21 13:30:14 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怀孕后,到医院验血和打B超确认怀孕,领取妊娠证明(以后办准生证、就医确认凭证、五次免费产检卡时要用到)。怀孕16周左右到医院建档(选产检医院要慎重,如果中途变更医院变更前的医疗费社保不支付)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准生证》办理《就医确认凭证》。

生孩子以后需要办理的:出生证(由分娩所在医院办理,注意要妥善保管好,一人一份,无法补办的)。生后12个月内,由妈妈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办《儿童预防接种证》(今后小孩上幼儿园需要用到)给孩子办户口给孩子办《宝宝医保卡》(需要户口本)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生育津贴领取得条件有如下: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一、生育津贴领取的流程如下:

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二、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有如下: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总之,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领取得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办理三胎生育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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