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属于借款合同,需要双方协议达成,尽管挪用公款打了借条,但是公司并不知晓这一行为,仍然属于私自的挪用公款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如何认定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是: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第二,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第三,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第四,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第五,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第六,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限制;第七,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都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法律依据。
二、挪用公款案件还能查到资金去向吗
挪用公款案件不是必须查清资金去向。公安机关需要尽力侦查,但是无法查清资金去向也并不影响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公款潜逃该怎样认定
构成贪污罪。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原本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挪用后还携带公款潜逃,表明其主观上不止有挪用的目的,并且转化成占有目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解释,该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该罪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无据为己有目的,若有则属于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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